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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21-09-28

    为了规范学院在建工程的管理和核算,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,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,制定本办法

    一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

    1.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,防范财务风险;

    2.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,加强预算审核,严格预算执行;

    3.加强项目核算管理,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;

    4.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,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;

    5.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,实行绩效评价。

    二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

    1.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,不再单独建账,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,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。

    2.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:

   (1)建立、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度;

   (2)按项目单独核算,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;

   (3)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,根据批准的项目概(预)算做好核算管理,及时掌握建设进度,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,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;

   (4)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、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;

   (5)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,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,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。

      本办法由行政管理处负责解释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